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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南宁7月13日电(记者 黄艳梅) 广西南宁市应急管理委员会于12日晚间发布通知,广西正式决定自7月13日0时起,南宁将南宁市防汛应急响应级别由一级调整为三级,市防同时维持自然灾害救助一级应急响应状态。汛级响 汛情趋于平稳,应急风险有效控制据南宁市气象局最新监测数据显示,调整目前影响南宁市的为级主要降雨系统已经消散。此前出现险情的广西横州市、宾阳县等地水库险情已趋于稳定,南宁整体洪涝灾害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市防 部署后续工作:严防次生灾害通知强调,汛级响各县(市、应急区)、调整开发区及各成员单位需保持警惕,为级持续关注天气动态,广西重点防范局地强降雨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具体要求包括: 解除紧急防汛期,加速救助进程同日,南宁市应急管理委员会发布通告,决定自7月13日0时起,解除此前于7月6日11时30分宣布的紧急防汛期。 通告要求,横州市、宾阳县、上林县、邕宁区等受灾相关县(市、区),须严格按照自然灾害救助一级响应标准,加快推进各项救助工作落地。 目前,受台风“美莎克”及强降雨引发的洪水风险已基本消除,南宁市汛情总体平稳,抢险救灾工作正有序进行。 (完) 【编辑:胡寒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