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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7月1日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针对新版《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细则》)正式公开征求意见。婴幼此次修订进一步收紧了生产许可门槛,儿辅旨在从源头到终端全方位提升婴幼儿辅食的食生产品品质与安全系数。 一、产新 原辅料管控升级:聚焦风险,开征严禁散户原料婴幼儿辅助食品主要涵盖6至36个月龄较大婴儿和幼儿食用的求意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以及辅食营养补充品。针对新版《细则》对原辅料实施了更为严苛的婴幼准入与管控机制。 1. 严格遵循新国标,儿辅防范特定风险市场监管总局特殊食品司婴配食品注册处处长马朝辉指出,食生新规聚焦于原料带入风险,产新要求企业严格执行新国家标准。开征其中明确禁止使用蜂蜜,求意以有效防范肉毒杆菌中毒等食品安全风险。针对 2. 建立供应商现场审核与全项目查验制度《细则》要求生产企业必须建立完善的原辅料供应商审核制度及采购验收管理制度:
二、 生产过程强化:致敏管理与共线生产规范相较于现行生产许可要求,新版《细则》在致敏原料管理、食品生产过程及生产工艺等方面引入了多项创新与强化措施。 1. 首次制定致敏原料贮存与清洁标准《细则》首次明确了可能导致过敏原料的贮存管理要求: 2. 工艺验证与人员资质硬性规定
三、 委托生产责任厘清:委托方负总责,限期备案针对当前部分婴幼儿辅食采用的委托生产模式,《细则》做出了详细的责任划分与流程规范,以杜绝监管盲区。 1. 明确责任主体市场监管总局特殊食品司婴配食品注册处处长马朝辉强调:
2. 严格备案与监督流程
四、 出厂检验与追溯体系《细则》还特别强调,婴幼儿辅食生产企业必须依据产品执行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对出厂产品实施每批全项目自检。同时,每批产品均需建立完整的批生产记录,确保生产过程和质量安全情况可有效追溯。 (记者 李晶晶 曹筱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