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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6日起,多项调整沪深北三家交易所同步修订的核心交易规则正式落地。市场普遍认为,同步此次新规是落地A股深化市场化改革的关键一步,旨在提升市场运行稳定性,交易今起并进一步优化投资者交易体验。新规 1. 盘后固定价格交易全面扩容盘后固定价格交易允许投资者在收盘后特定时间段内,施行以当日收盘价进行证券买卖。多项调整此次修订显著扩大了该机制的核心适用范围: - 上交所:将适用标的由科创板股票扩展至全部A股及交易型开放式基金(ETF)。
- 深交所:将适用标的同步由创业板股票扩展至深市A股及ETF。
- 北交所:正式推出股票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机制。落地
2. 主板风险警示股票涨跌幅限制调整为完善市场定价机制,交易今起沪深交易所对主板风险警示股票(即ST及*ST股)的新规交易规则进行了统一调整: - 涨跌幅限制:由原来的5%调整为10%,与主板普通股票保持一致。施行
3. 细分品种交易机制优化针对基金及大宗交易等特定品种,多项调整交易所对交易机制进行了精细化调整: - 上交所(场内基金):
- 将原本14:57至15:00的尾盘连续竞价模式,改为收盘集合竞价模式,实现与股票交易规则的统一。
- 集合竞价期间,交易主机统一接收买卖申报,于收盘时一次性撮合成交,期间不接受撤单。
- 深交所(创业板大宗交易):
- 将创业板股票协议大宗交易的成交确认时间,由原来的15:00至15:30,调整为9:30至11:30及13:00至15:30,实现实时成交确认。
- 深交所(创业板做市商制度):
- 正式引入做市商制度。具备资格的证券公司将按规则提供双边报价等流动性服务。
- 后续深交所将通过发布业务细则及指南,进一步明确具体安排及监管要求。
4. 北交所:强化监管与新增交易机制北交所此次修订重点包括推出盘后固定价格交易、调整大宗交易价格范围、明确风险警示及退市整理股票规定,并新增严重异常波动监管安排。 严重异常波动认定标准如下: * 连续10个交易日内3次出现同向异常波动; * 连续10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150%或 -60%; * 连续30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300%或 -75%。 注:部分条款的具体施行时间将根据市场业务和技术准备情况另行通知。 专家观点与市场提示南开大学金融学教授田利辉指出: 本轮调整体现了A股向成熟资本市场交易体系靠拢的方向。 * 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的扩容,为大额资金提供了规避盘中价格冲击的独立通道; * 主板风险警示股涨跌幅放宽,有助于提升板块定价效率; * 基金尾盘切换为集合竞价,能使收盘价更充分反映多空博弈的均衡结果。 投资者风险提示: 尽管新规对日常交易操作影响有限,但投资者仍需注意以下事项: 1. 交易差异: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的活跃度及安排与连续竞价阶段存在差异,需留意交易规则变化。 2. 风险警示股风险:主板风险警示股票涨跌幅虽放宽,但其风险特征并未改变,仍代表公司存在经营或重大风险,退市风险依然存在。 3. 审慎参与: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警示制度,密切关注公司基本面及相关风险提示公告,结合自身财务状况和风险承受能力,审慎决策。 (记者 韦夏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