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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南和企河南周口市市民王先生向媒体反映,教师进行其因工作原因受伤住院,工伤果属期间遭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关系。住院遭辞尽管王先生已被认定为工伤并鉴定为十级伤残,期间全面但多次沟通无果,退数且未获得任何赔偿。月索业养研究目前,赔无项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企业养老保险中心已介入,地人正在对该事件进行全面研究。社局 事件回顾:住院期间突遭辞退据王先生介绍,老保他今年37岁,险中心正于2023年9月1日与项城市第三高级中学签订劳动合同,河南和企担任高中物理教师。教师进行2024年7月11日下午,工伤果属王先生在前往学校参加全体教师会议的途中,与一辆逆行的白色轿车发生非接触式交通事故,随后被送往医院救治。 医疗记录显示: 王先生表示,在住院期间,学校突然向其送达《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迫使其匆匆出院。尽管王先生告知校方自己已构成工伤,但校方拒绝其复职,并建议其伤愈后另谋高就。
校方解除理由: 工伤认定:人社局确认属于工伤因与学校协商无果,王先生向项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 2025年11月17日,王先生收到盖有项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章的《周口市认定工伤决定书》。决定书指出,人社局于2025年9月19日受理申请并核实材料,认定王先生受到的事故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之规定,属于工伤认定范围,现予以认定为工伤。
拿到认定书后,王先生曾试图联系学校盖章以申请工伤保险赔偿,但校方以“需和领导商量”为由拖延。此外,关于违法辞退的违约赔偿,双方也未达成一致。 针对校方提出的“不胜任工作”理由,王先生出示了工作期间的月评表,证明其每月评比排名靠前,工作表现良好。他认为,因膝盖受伤暂时无法上课,校方以此为由辞退缺乏事实依据。 争议焦点:校方提交质疑材料红星新闻查阅王先生的劳动合同发现,合同期限为2023年8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合同中约定,若乙方出现“学期/年度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且经培训或调岗仍不能胜任”或“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及另行安排的工作”等情形,甲方可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校方回应: 王先生透露,今年4月,他向周口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初次鉴定,结论为“拾级伤残”。随着孩子出生,家庭经济压力增大,王先生希望此事能尽快解决。 官方进展:两部门正在全面研究7月2日,记者致电项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实情况。相关负责人透露:
律师解读:工伤住院期间辞退或属违法针对该起劳动纠纷,红星新闻咨询了两位律师,认为校方行为可能存在法律瑕疵。 1. 违法解除风险 2. 维权建议与赔偿权益 赵良善律师建议,王先生可同步主张以下两项法定权益: 维权渠道: 红星新闻记者:罗梦婕 实习生:黄锦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