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工程质量违约还是以诉反讹?一家医院装修验收合格四年后的诉讼纠纷:被告公开举报,二审法官被留置

时间:2026-07-17 06:44:52来源:云北源资讯网 作者:探索

2022年5月,工程格年公开官被吉林国金医院住院楼(5-16层)装修完工,质量施工方华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鼎公司”)签署竣工报告并申请验收。违约同年7月8日,还诉后各方签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反讹结论为“合格,家医纠纷举报同意使用”。院装8日后,修验医院正式开业。收合诉讼审法

然而,被告华鼎公司至今未获全额工程款。留置1600余万元欠款纠纷从2022年持续至2026年,工程格年公开官被经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质量华鼎公司胜诉。违约

与此同时,还诉后甲方吉林省铭医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医公司”)另案起诉华鼎公司工程质量违约及工期延误,索赔超7000万元。该案一审败诉后,二审发回重审。重审程序的核心争议在于:对已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四年的工程,是否应重启质量鉴定?华鼎公司拒绝鉴定,指控此为“反向讹诈”。法院未予采纳,程序继续推进。

随后,华鼎公司公开举报长春中院法官涉嫌违纪违法,该法官正是该案二审裁定书的审判长。7月7日,红星新闻实地调查获悉,该法官确已被纪检部门留置。长春中院回应称,该法官今年4月被纪委带走,目前案件尚在一审程序,暂不便采访。

▲吉林国金医院

工程款胜诉与质量索赔并行

2021年8月29日,铭医公司与华鼎公司签订《吉林国金医院二标段内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华鼎公司承建住院楼5层以上室内装修,固定包干总价5400万元。9月2日签署补充协议,华鼎公司让利900万元,实际合同价调整为4500万元。

2022年7月8日,建设、监理、施工、设计四方共同签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确认“工程质量合格,同意竣工”。2022年7月16日,吉林国金医院正式开业。

因结算争议,华鼎公司于2023年7月向南关区人民法院起诉索要工程款。铭医公司亦同期反诉,索赔质量损失及工期违约金合计超7000万元。

2025年10月,南关区法院一审判决铭医公司支付华鼎公司工程款14,390,091.01元(扣除保证金)。2026年,长春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在质量索赔案中,南关区法院一审驳回铭医公司诉求。法院认为,虽工程已验收合格,但施工方仍负有质保义务。鉴于双方无法达成维修合意时委托鉴定,而华鼎公司现已同意维修,故终结鉴定程序,不支持直接赔偿诉请。

铭医公司不服,上诉至长春中院。2025年11月13日,长春中院作出(2025)吉01民终7855号民事裁定,以“原审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程序违法”为由,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华鼎公司代理律师甄飞指出,原本胜诉的工程款案件,执行程序已被南关区法院中止,且未收到任何书面通知。

鉴定程序:从“同意维修”到“发回重审”

甄飞透露,6月4日,华鼎公司向南关区法院提交《不同意开展工程质量鉴定申请书》。

华鼎公司援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指出:“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据此主张,经法定程序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四年,更无法律依据启动鉴定。

▲吉林国金医院住院楼

华鼎公司强调,装饰装修工程受材料老化、维护保养等多重因素影响,四年后难以区分施工缺陷与自然损耗。华鼎公司从未拒绝保修,愿通过保修程序解决争议。重启鉴定将否定已生效的验收结论,导致千万元工程款面临流失风险。

针对铭医公司为何在验收合格四年后起诉,记者多次联系其代理律师未果。但一审判决书显示,铭医公司主张工期延误345天,违约金5175万元;并指控存在复合墙板质量缺陷、瓷砖空鼓、墙板脱落及私自更换材料品牌等问题,修复费用约2295万元。此外,铭医公司还主张扣除未施工项625万余元、扣款341万余元、罚款4.5万元及5%质保金。

铭医公司在二审上诉书中指责一审程序违法:
1. 双方已选定鉴定机构并缴费,一审在鉴定过程中以“同意维修”为由强行中止,违反司法鉴定程序。
2. 一审“判非所请”,铭医公司诉请为金钱之债,一审却判令行为之债(维修),超出诉讼请求。
3. 一审未实质解决纠纷,双方纠缠四年无果,且医院已营业,由华鼎公司维修不具备可行性。铭医公司提交的检测报告显示初步维修预算需1512万元。

华鼎公司方面表示,一审由上海律师代理,初期同意鉴定,后察觉对方意图,更换当地律师并拒绝鉴定申请。

司法裁判尺度不一

案件发回重审后,焦点集中于“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四年的工程,能否重新鉴定?”

红星新闻查阅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司法实践中对此并无统一标准,各地裁判尺度不一。最高法现行司法解释未设专门条文。

在(2018)最高法民终915号案件中,最高法否定发包人鉴定申请,理由包括:照片证据缺乏关联性、验收合格且未提异议、未证明曾沟通追索。

在(2020)最高法民申3438号案件中,最高法同样否定申请,理由包括:单方鉴定形成于质保期后,不足以推翻验收结论;未证明承包人未按图施工。

然而,例外情形也存在。今年3月,大连中院发布典型案例,准许对验收合格后的工程启动鉴定,认为如有证据证明存在明显质量问题,应通过鉴定查明。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4年第8期案例亦指出:若工程实际存在明显质量问题,承包人以验收合格证明主张质量合格的,法院不予支持。

二审法官被留置,回避申请被驳

2026年,案件出现重大转折。作出(2025)吉01民终7855号裁定的二审审判长、长春中院民一庭副庭长,被长春市纪委带走调查。

7月7日,接近案件的权威人士向红星新闻透露,该法官已被长春市纪委监委留置,案件指定德惠市纪委监委调查。但被查原因并非华鼎公司举报,“跟这次没有关系,办别的案子牵扯进来的。”

7月8日,长春中院相关负责人证实,该法官今年4月被纪委带走,具体处理结果尚未通报。

法官被留置后,华鼎公司申请南关区法院相关法官回避,理由包括:二审法官被留置证实二审程序严重违法,发回重审裁定存疑;南关区法院在重审中继续以被留置法官的违法内部函为依据,主导启动鉴定。南关区法院驳回了回避申请。

重审法院启动鉴定的法律依据为何?二审裁定是否会因法官被留置被重新审查?长春中院表示,案件尚在一审程序,无生效判决,暂不便采访,“如果判决生效以后,我们欢迎媒体过来采访报道。”

关于工程款案件执行程序无故中止且无书面通知一事,南关区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属执行案件,不便接受采访。

▲住院楼9层正常使用

吉林国金医院官网显示,该院位于长春市南关区南湖中街,按三甲标准和JCI认证标准建设,占地1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38万平方米,床位3500余张。

7月9日,红星新闻探访涉案住院楼5-16层,除少数楼层未开放,其余楼层均有病人正常住院。

红星新闻记者 钟梦哲
编辑 杨珒 审核 高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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