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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来源:百度百科“蒋艳萍”词条、身陷死囚生换死缓时隔《光明日报》2003年3月2日报道、绝境蒋艳新华社长沙电2003年3月1日电、萍借判决《廉政瞭望》相关报道、狱中华中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案例库存档资料 1999年7月5日,翻盘湖南长沙,改变盛夏午后。命运 骄阳似火,多年蝉鸣噪耳。孩已蒋艳萍结束网球运动回家,然长汗湿衣背,身陷死囚生换死缓时隔正欲沐浴小憩。绝境蒋艳 门铃骤响。萍借判决 她未加迟疑,狱中开门见客。来人出示证件,神色肃穆。蒋艳萍面不改色,无挣扎,无哭嚎,亦无常人预期的慌乱。她平静地随来人走出家门,登上楼下等候的轿车。 车轮滚滚,驶离她居住多年的楼宇。 她未曾回头。 当日,湖南省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对蒋艳萍实施“两规”措施,使其从公众视野中彻底消失。同日,其丈夫万康美亦遭依法审查。 湖南建筑圈传言,蒋艳萍的落马毫无预兆。 彼时,她是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副总经理,主管经营,副厅级待遇。从茶陵县农村走出的初中毕业生,至此高位,仅耗时13年。 这13年间,经手工程金额逾10亿元。 1999年8月7日,蒋艳萍因涉嫌受贿被刑事拘留;8月21日,正式逮捕。 2001年7月24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死刑。 2002年3月29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维持死刑。 两道死刑判决,两次踏入审判庭,蒋艳萍的命运看似已无转圜余地。 然而,就在世人以为此案盖棺定论之际,一件超乎预料的事件发生。此事彻底扭转了蒋艳萍的命运轨迹,并使该案成为中国法律史上一个被反复探讨的特殊案例。 而那个因这一事件牵连而出的孩子,在多年后,已然长大成人。
【一】茶陵女孩的命运转折1958年6月16日,蒋艳萍出生于湖南省茶陵县。 茶陵隶属株洲,群山环抱,山多地少。虽名人辈出,但平民生活向来艰辛。蒋家子女众多,父母均为普通工人,全家仅靠微薄薪水度日,生活底色是拮据与不易。 蒋艳萍读完初中,父亲失业,家庭失去稳定经济来源,学业被迫中断。辍学后,她每日早起打工,归家操持家务,是那个时代随处可见的普通农村女孩形象。 1976年,蒋艳萍赴茶陵县农村插队落户,成为百万知青之一。农村生活繁重,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土地不因人心思活络而格外开恩。 1977年,蒋艳萍被招工至湘潭某厂做工。这是当时知青梦寐以求的出路——离乡进城,端上铁饭碗,领取固定工资。 1978年9月,她考入湖南财经学院。 在湘潭工厂期间,蒋艳萍迎来机遇。某领导视察工厂,因其形象佳、善交际,被安排接待。领导随后病休,蒋艳萍多次探视,数月后,两人关系发生质变。 经该领导运作,1982年,蒋艳萍调往长沙,任湖南省建工集团六公司下属碧波商场仓库保管员。 长沙为省会,碧波商场虽为亏损小商,但对从茶陵农村出来、仅在小城工厂做工的蒋艳萍而言,已是全新起点。
【二】碧波商场的崛起与野心蒋艳萍入主碧波商场时,商场深陷困境。 全商场职工17人,月营业额仅8万元,累计亏损11.9万元。在湖南国营商业版图中,此类小商号微不足道。 但蒋艳萍并未躺平。 她迅速推行承包责任制,实行柜长独立承包,购销一条龙,权责分明。同时,她带领职工走街串巷,主动上门服务,甚至以低于进价方式清理积压库存,旨在盘活资金。 这套组合拳成效显著。蒋艳萍任经理后,仅用一年时间,便使商场从亏损12万元转为盈利10余万元。在当时,此成绩不俗。 至1987年7月,碧波商场在她的管理下,职工扩至60余人,月营业额增至30万元,库存商品总值超200万元,年创利润30余万元,俨然成为运转良好的企业。 1984年,蒋艳萍正式任命为碧波商场经理,获职业生涯首个正式管理岗位。 1990年,蒋艳萍提拔为副处级的省建六公司劳动服务公司经理。 劳服公司接手时亦是烂摊子——职工371人,退休人员198人,亏损236万元。蒋艳萍接手首年即扭亏为盈,增盈19万元。 此后4年,劳服公司营利827万元,上交利润476.8万元,自有资金积累800多万元,使原本三级企业跃升为二级,并先后接手长沙市多条重要路桥工程项目。 此阶段,省建六公司在蒋艳萍主导下,跃居湖南建筑行业前列,为其积累了持续上升的资本与声望。 1994年,蒋艳萍任省建六公司副经理,主抓经营,兼劳服公司经理。1996年,升任省建六公司党委书记兼副经理。 1997年4月,蒋艳萍带职赴中央党校学习,同年9月,被省委任命为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主管经营的副总经理,时年37岁。 从长沙碧波商场仓库保管员,至省建工集团总公司副总经理,蒋艳萍仅用13年。在当时的湖南建筑圈,这段经历被称为“官场神话”。
【三】越织越大的腐败网蒋艳萍上位速度,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任职期间构建的关系网络。 至1999年案发,这张网之大,足以令侦查工作举步维艰。 在业务经营上,蒋艳萍一手掌控工程资源,一手掌握利益输送权力,形成“谁给好处、谁拿工程”的运作模式。 据检察机关查证,至案发时,蒋艳萍先后15次收受或索取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1,874,589元;先后13次侵吞公款724,981元;另有4,936,433元财产无法说明合法来源。 在家族腐败方面,蒋艳萍之妹蒋兰萍与其情夫吴有恒共同参与工程项目违规转包。1994年,时任公司负责人的蒋艳萍利用职权,将省建六公司承接的装饰工程擅自分包给妹妹蒋兰萍的情人吴有恒施工。 随后,蒋兰萍与吴有恒多次向蒋艳萍行贿,总额超216万元。其中包括造价6亿多元的“三湘第一楼”工程——省建六公司凭关系拿下总承包权后,工程款在层层转包与利益输送中大量流失,原本雄心勃勃的“三湘第一高楼”沦为“腐败楼”,中途停工,烂尾多年。 此外,蒋艳萍还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为恒基公司谋取非法利益。 案发时,检察机关从蒋艳萍处查获资产清单详尽:人民币存款、债券及现金925.42万元,美元31,909.05元,港币53,782元,股票账户资金77.8万元,房产价值55.08万元,贵重物品价值4.19万元,风险抵押金1万元,加上自1990年以来最低消费支出13.05万元,财产和支出总计1,107.91万元。全部赃款被依法追缴,上缴国库。 这张网,被一位八旬老人耗时10年,一根线一根线地拆解。 将蒋艳萍拉下马的,是湖南省人大代表陈荣杰。 1988年底,碧波商场部分职工向陈荣杰举报,称经理蒋艳萍贪污公款5万多元。陈荣杰经调查,于1989年2月致信《湖南日报》,文章《这叫经济效益好吗》摘要发表于《湖南日报》内参。 然而,此信对蒋艳萍秋毫无损。蒋艳萍不仅知晓举报人身份,更借“改革”之名,将举报过她的职工易红、罗润芝、廖一恒、何运球等10人全部赶出商场,致其生活无着。其中,职工易红在被迫站化工柜台期间,因7个月身孕受化工毒气污染,孩子早产不到两天便夭折。 1990年12月,走投无路的10人再次求助陈荣杰。1991年2月17日,陈荣杰进一步调查后,致信最高人民检察院举报此案。同年9月,陈荣杰亲赴北京,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复之当面举报蒋艳萍问题,并附上职工举报材料。 然而,此后数年间,蒋艳萍未受任何处分,职务反而一升再升。关系网的存在,令每次举报如石沉大海。 转机出现在1998年9月,陈荣杰收到署名为“株洲职工胡萍”的举报信,信中详述蒋艳萍受贿具体事实,并点名“三湘第一楼”工程中的巨额腐败问题。 陈荣杰秘密展开调查,掌握关键证据后,将厚厚举报材料挂号寄往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此次引起中央重视并作出重要批示。 1999年7月,湖南省纪委决定对蒋艳萍实施“两规”措施,随后案件交由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1999年8月7日,蒋艳萍因涉嫌受贿被刑事拘留;8月21日,正式逮捕。 从陈荣杰首次举报至蒋艳萍被捕,整整历时10年。
【四】两度死刑与法网收紧蒋艳萍被捕后,因其在长沙经营多年,关系盘根错节,前来说情、通风报信者络绎不绝,严重干扰侦查。为切断其关系网,办案部门将其转移至距长沙约170公里的汉寿县公安局看守所羁押。 汉寿县隶属常德,地处洞庭湖西滨,与长沙间隔山水,距离足以阻断大部分外部干扰。 然而,蒋艳萍并未消停。 进入汉寿县看守所后,她迅速在新环境中寻找可利用之人。她先后4次托人传递信件和字条,与外部人员串供,并指使母亲陈县芝两次向有关人员行贿8,000元,以此打通关节、协调口径。 在她的安排下,弟弟蒋绍文和三妹蒋兰萍起初认罪态度较好,交代不少事实。但蒋艳萍通过秘密渠道传递消息,指使两人在起诉阶段全面翻供,失去从宽处理条件。结果,蒋绍文被判有期徒刑1年半,蒋兰萍被判有期徒刑3年。 蒋艳萍的丈夫万康美、舅舅陈少纯、大妹蒋美萍,以及多名看守所干警,也因此先后受到立案侦查或纪律处分。 蒋艳萍母亲陈县芝,系退休老人。1983年从湖南茶陵县林业局退休后,一直安度晚年,打牌聊天,日子平静。 女儿落马打破其晚年生活,三子女同时入狱,令这位近70岁、患高血压、腿部做过肿瘤手术的老人,一度为躲避追查,连必需药品都未带上,在偏僻乡下亲戚家强撑度日。 另一边,蒋艳萍前夫万康美,在家庭关系上早已与蒋艳萍名存实亡。蒋艳萍的众多犯罪所得,其丈夫亦不清楚数目。案发后,万康美承受各方压力,最终提出离婚。 检察机关经近两年侦查,厘清所有事实。 2001年7月24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蒋艳萍案作出一审判决: 被告人蒋艳萍犯受贿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100万元;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犯介绍贿赂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蒋艳萍受贿所得赃款187.5万元,贪污赃款72.5万元,介绍贿赂赃款100万元,违法所得85.7万元和不能说明合法来源的财产493.6万元,共计939.3万元,依法追缴,上缴国库。 法院在宣判中特别强调,蒋艳萍不仅受贿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手段狡猾隐蔽、犯罪情节特别严重,而且在案发后仍在羁押场所拉拢、腐蚀看守所人员,帮助其多次与他人串供,应依法予以严惩。 旁听席上,83岁的陈荣杰老人听完宣判,连说三个“好”字。为告倒蒋艳萍奔走10年,这是他等来的结果。 蒋艳萍不服,提出上诉。 2002年3月29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蒋艳萍案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死刑。 一审死刑,二审死刑。两级法院,两度宣判,蒋艳萍的命运走向,在所有人看来,已无悬念。 然而,就在二审裁定维持死刑之后、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程序正式启动期间,一件任何人都未预料到的事情发生了,令整个案件走向陡然转向。 |




